2017年,高原之宝凭借青藏高原牦牛乳深加工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重大科研成就与荣誉,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三年一次审核评定。
2017年,高原之宝凭借青藏高原牦牛乳深加工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重大科研成就与荣誉,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三年一次审核评定。
今年,经西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认证,公布了西藏自治区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高原之宝作为目前全国规模、现代化水平的牦牛乳制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西藏一家再次荣登该榜单的乳企。
高原之宝此次蝉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国家对高原之宝近年在来科技创新方面所取得成就的全面认可,这包括在西藏成立院士工作站,建立西藏、四川、青海牦牛乳省级工程中心,研发并生产出深受中高端市场消费者喜爱的的牦牛乳系列产品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国家为支持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认定类资质,是我国高新科技企业的重要荣誉之一。通过该认定的企业享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既有利于企业人才引进,也有利于企业品牌推广。
目前,高原之宝正在联合中国农业大学、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拟建高原之宝科技开发公司和国家牦牛乳工程中心,加速对青藏高原牦牛乳制品深加的开发与功能性牦牛乳和医学功能牦牛乳食品,提高牦牛奶的附加值,造福青藏高原农牧民。
未来,高原之宝将一如既往地专注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对牦牛乳的研究,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生命力,继续牦牛乳行业的发展。
来源:高原之宝乳业集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