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加强食盐安全管理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区存在的制贩假盐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盐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加强食盐安全管理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区存在的制贩假盐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盐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和盐业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加强食盐安全管理开展制贩假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盐政字[2016]12号),对全区专项治理制贩假盐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将深入排查全区食盐安全隐患,捣毁制贩假盐窝点,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采取公开曝光、行业禁入等措施,切实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分级负责、齐抓共管、行动高效的治理制贩假盐长效机制,确保食盐安全和有效供给作为专项行动治理目标,以加强重点环节食盐安全隐患排查与食盐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着力抓好重点市场的管控,建立食盐诚信体系以及保障合格食盐供应为治理重点,自2016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建立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办公室设在区盐业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食盐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关于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盐行业管理的总体部署,把保障食盐安全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