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通报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评价结果,中盐集团混改工作评价得分为85.84分,所属混改子企业平均得分为85.3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系建设、合规性”评价维度方面表现良好。
近日,国资委通报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评价结果,中盐集团混改工作评价得分为85.84分,所属混改子企业平均得分为85.3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系建设、合规性”评价维度方面表现良好。
下一步,中盐集团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对照此次效果评价反映出的不足,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系统研判,指导混改子企业积极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用足用好中长期激励工具,健全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拓展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增添更加强劲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