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商家设立的“临保期”只有几天而已,这种行为极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近日,为规范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省工商局制订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从昨天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对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可一目了然。
有些商家设立的“临保期”只有几天而已,这种行为极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近日,为规范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省工商局制订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从昨天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对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可一目了然。
临保期首次明确界定
要求商场超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专柜销售,并非新鲜事。早在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实施〈食品法〉办法》就明确规定:临保食品要醒目告知,并设独立销售区。但是,什么样的食品算是临保食品?各种食品保质期有长有短,有的一年,有的30天,具体要临近保质期几天才归入临保食品行列?之前并未有权威的官方说法。
“此次出台的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对不同食品的保质期有了统一界定。”沃尔玛金华事务经理郑邱锋告诉记者,沃尔玛时代广场分店早在两年前就设立了临保食品专区。
根据省工商局的新规定,保质期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临保期为45天;保质期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保期为3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保期为20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保期为10天;保质期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保期为2天;保质期10天以下的,临保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专柜或贴标签明示
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并非变质或不允许销售的食品,关键在于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不能鱼龙混杂,临保食品要“亮明正身”,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为此,省工商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临保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特别规定大中型商场超市应设置临保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应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市区各商场超市对临保食品的销售处理方式不一。像沃尔玛临保食品区设在醒目位置,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套,而有的超市则比较隐蔽。
对临保食品,福泰隆连锁超市采取的是提前撤柜。“我们有专人负责自查,对临保食品提前下架。”福泰隆超市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相当于超市为消费者提前把关,了买到过期食品的可能性。
省工商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还要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捆绑搭售须亮明“生日”
商家促销时常会把临保食品作为赠品,将其与正常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捆绑时,超市很有“技巧”,把“买一送一”的标签粘在临保赠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面,让消费者无法现场查看,误以为与正常食品一样。而《临保食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临保食品应理性消费
事实上,放在专柜销售的临保食品销路并不差,有的还卖得特别火。原因很简单,临保食品都会打折促销,在不影响食用的前提下,当然能被精打细算的消费者所青睐。“临保食品处理价与原价的价差越大,销售越快。”郑邱锋说,像肉松之类的临保食品,不影响食用,在沃尔玛里特别好卖。
“通过设临保食品专柜或贴标签的形式销售,可以让不同消费习惯的消费者各取所需。”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提醒,对临保食品的价格和质量,消费者购买前应比较,如果价格一样,建议尽量选择非临保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