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江南公司组织场内国产水果经销商召开食品暨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围绕将在国产水果区开展食品检查工作、江南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江南市场副总经理赖勇金主持会议,办公室主任谢晔、物业部经理赖海战出席了会议。
7月12日下午,江南公司组织场内国产水果经销商召开食品暨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围绕将在国产水果区开展食品检查工作、江南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江南市场副总经理赖勇金主持会议,办公室主任谢晔、物业部经理赖海战出席了会议。
会上,谢主任首先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61条、第65条。她首先提出: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定期针对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需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汇报。应建立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的记录农产品的名称、数量、日期、供货人信息等并对相关凭证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保存处理。在场内经营的档口每家都应该配备食品管理员,经销商应主动参与配合相关的培训。
此外,在场经营的经销商或货主自觉准备如下资料,以备市场检测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的检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档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档口进货查验制度;销售者食用农产品自查制度;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统一格式的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凭证;档口需要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公布食品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信息。谢主任强调,在档口的标识牌,应该每日由档主根据具体的到货情况如实清楚的标出,并统一填写要求;购货合同、基地供货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及供货人信息。合同中的产地应具体到市县(区),不能含糊带过。经销商应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凭证,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物业部赖经理在会上表示,江南市场一直非常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目前正在市场推行净果净菜上市工作,国产水果交易的档口应该自觉完成门前三包、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禁止以加工、保鲜为理由,将枝叶和果根带入市场内;产生的烂瓜果垃圾必须装袋处理;随车的包装材料如稻草、棉被应该跟车离场。如发现违规行为,江南市场监督小组将会进行登记处理或处罚。
会上,参与会议的经销商和货主针对食品工作流程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办法,结合水果经营的情况,向赖副总提出了建议。
,江南公司副总经理赖勇金总结了本次会议,并进一步解释了完成代销协议、产地证明的工作细节。希望各经销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为更好的营造一个更好的交易环境,提供,优质的果蔬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