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在上海水产水产行业协会第三届五次会员大会上,驻场经营户上海赏菊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经营户被授予2014-2015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其中上海赏菊贸易有限公司被评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8月31日,在上海水产水产行业协会第三届五次会员大会上,驻场经营户上海赏菊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经营户被授予2014-2015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其中上海赏菊贸易有限公司被评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2014-2015年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项要求)。
1、自觉遵守《食品法》相关规定。在上一年,未发生食药监、工商等主管部门的查处纪录,未发生重大的消费者投诉失信纪录。
2、正常经营大闸蟹二年以上,有一定经营规模(年经销量10吨以上)。
3、坚持大闸蟹经营自律机制,不做虚假广告宣传。做到“三明”,即:标明产地,标明规格,标明价格;杜绝“三不”,即不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不以死充活。
4、有比较规范的内部管理、售后服务机制,对供货单位没有无理由拖欠货款等行为。
经相关专家评审,市场共有七家驻场经营户达到以上四项标准。经公示,听取意见等环节,七家驻场经营户被授予诚信经营企业证书并向社会推荐。七家驻场经营户被授予2015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对提升市场诚信经营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