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社赴福建莆田市学习调研食品监管工作

2018/2/18 7:49:07 阅读数:205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沛琦

莆田市,地处福建沿海中部,东临海峡,北依福州,以盛产高品质的海产品,以及鲜美可口的水果闻名。近年来,莆田市通过创新监管理念,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筑起了食品安全保障的坚实防线。2017年被工信部认定为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

为更加深入了解莆田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宣传莆田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成果,积极推动地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1月15日至18日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副社长李标、副总编牛春安一行先后到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亚明食品、杨将坊食品、君隆大酒店、福建省仙游县进行了深入走访和座谈,重点调研了在监管工作方面有亮点、有特点的荔城区食药监局。

创新由“全盘式”转“焦点式”监管机制

据莆田市食药监局荔城区分局局长陈鸿霖介绍,2017年荔城区分局一直聚焦重点难点,巩固监管实效。

一是联合区食安办召开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会,做好小餐饮登记过渡期业务对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及校园周边联合检查,组织培训70多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圆满完成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海峡论坛·妈祖文化活动周、厦门金砖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四是健全“双随机”检查工作机制,更新双随机检查两库主体,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当场处罚决定书8份。五是将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检查单位和经营场所221家,督促整改到位27家。

构建由“一家管”到“众家管”共治格局

2017年,荔城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全面开展监管服务工作。共发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536份,新核准8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新发放小餐饮备案1628份。全年开展食品药品各类专项行动40余场次,抽检食品药品2187批次、快检食品药品3339批次,处理各类投诉举报399件,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25起,罚没款入库251.17万元,移送涉刑案件8起,办理网络案件11起。

2017年1月,荔城区食药监局成立了网格化分中心,130个村居实现全覆盖。建立16个示范村居,采集食品隐患排查有效信息3900条,处理率100%。结合实际,全力打造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指导10家食品流通企业创建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5家餐饮服务单位创建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创建省级示范点,3家超市申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6家化妆品规范经营企业示范单位,成立6个“食品安全工作站”示范点,受到上级肯定。

践行由“职能式”变“服务式”监管理念

荔城食药监分局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九证合一”审批改革,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期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内。全面梳理并公布“多跑一趟”办事事项清单,大大提高了办理事项的一次性通过率,让网络、电话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

2018年是莆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年,陈鸿霖表示,要全力以赴完成创建目标任务。首先,坚持“四个严”要求,认真落实“四有两责”,依据荔城区综治大网格平台,切实发挥网格员、信息员作用,通过现代化、信息化的监管手段,打造一张覆盖辖区的食安天网,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让人民吃的更放心提供坚实保障。

其次,让监管模式探索“实”起来,坐实两个课题。荔城分局将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食品生产、流通“立体化”科学监管模式和餐饮服务业“立体化”科学监管模式,厘清顶层架构,切实提升食品行业监管效能。

,扎实提升宣传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度,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假劣食品和谣言的辨别能力。为建设“全面小康魅力荔城”和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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