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承担制定发布五常大米和方正大米2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发布了响水大米等13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和《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等52项水稻生产、加工地方标准,形成了大米产业从水稻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保障大米质量安全。
据介绍,黑龙江省在发布《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等4项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产品 建三江大米》2项地方标准。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承担制定发布五常大米和方正大米2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发布了响水大米等13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和《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等52项水稻生产、加工地方标准,覆盖水稻种子选择和处理、选地和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大米产业从水稻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体现了黑龙江省寒地黑土、绿色有机等地方特色,对于推动大米产业发展、保障大米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和促进作用。
目前,黑龙江省获批大米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共有18个,其中“五常大米”位列大米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全国位,品牌价值677.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