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近期,安徽省庐江县罗河市监所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工作人员联合开展开展农产品专项抽检活动。
一、罗河所此次抽检主要针对罗河镇的三家超市和店桥的两家超市经营的的蔬菜、家禽、食用油等农产品进行抽样、现场封存和集中带到合肥进行检测。
二、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罗河市监所将加大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聚集区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区域的日常监管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