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 “五个强化”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环节监管

2020/3/4 9:47:45 阅读数:57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家豪

泸州市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强化“宣传引导、日常监管、食品快检、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环节安全保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农贸市场、超市、便民交易点等领域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健康饮食、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让群众自觉做到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通过市场“小喇叭”、LED显示屏等,大力宣传倡导理性消费,适当存储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外出购物做好自我防护,不盲目、囤积商品。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采取“驻点监管+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贸市场、商超进行常态化监管,督促落实 “三防”设施,完善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张贴现制现售食品信息公示牌(签)。同时,严禁活禽销售、宰杀,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目前,全市7个区县正按要求有序推行活禽集中宰杀,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三是强化食品快检。以群众生活必需食品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抽检、快检,及时公布快检信息,着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快检重点是猪肉、粮油、果蔬等重点农副产品,目前,全市共开展抽检快检630余批次。

四是强化指导服务。该局抽调40余名机关干部,下沉监管,实行定点联系、定点指导。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价格公示等管理制度,打通“服务企业一公里”。督促指导农贸市场落实专人负责每日垃圾清运和每日2次的市场消杀工作,并做好清运和消杀记录。同时,在农贸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测量点、温馨提示牌,协助对进入市场人员测量体温,劝导群众自觉佩戴口罩。

五是强化执法打击。聚焦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重点检查、重点整治,严查重处非法购进、非法添加、经营不合格肉类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回复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秩序平稳有序,食品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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