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制定小包装食品标签豁免内容的规定

2021/5/22 8:34:36 阅读数:29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蒙蒙

近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01301039号公告,拟制定小包装食品标签豁免内容的规定。公告的主要内容为:

在前版规定草案的基础上,补充规定市售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的表面积不足二十平方厘米时,允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标示:

1. 产品外包装仅标示以下信息:品名、有效日期、国内经销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原料)原产国(地)、过敏原和警示语;

2. 产品除品名及有效日期应于产品外包装标示外,其他按照规定应标示的事项可以以“二维码”或其他电子化方式向消费者展示,并应于电子化标识的上方或下方位置,标注“扫描此处可获得产品标识资讯”或同等含义用语。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为60日。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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