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高考” 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21/5/26 15:24:45 阅读数:31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文悦

2021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家长及有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广大考生及家长“中高考”期间应做到:

1.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到学校食堂用餐。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小旅馆用餐,谨慎选择网络订餐等外卖食品。

2.家庭用餐要注意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新鲜,烹饪过程要注意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的餐用具、砧板、容器要生熟分开。要及时变质变味食品,剩余的饭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异常食品应立即停止进食。家长送餐,请尽量缩短送餐时间(2小时内)。

二、提供考生集体用餐的食堂及餐饮单位应做到:

1.为学生及监考老师提供卫生、营养合理的主、辅食;

2.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3.严禁提供外购熟食及加工食用凉菜、豆浆、四季豆、黄花菜、豆牙菜、酱腌菜、泡菜、韭菜、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4.严格落实留样管理制度,各餐次所有食品应留样125克;

5.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着装及卫生状况保持良好;

6.各类餐饮具和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洁;

7.耗油开瓶后需冷藏,以及常用的食品添加剂请严格按照储存条件保存,牛奶、面包等食品严格按要求在保质期内食用。

考生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举报电话:123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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