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安心“年货” 南京市新“年货”抽检结果出炉

2021/6/4 10:13:16 阅读数:297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文悦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节前市场热销的各类“年货”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覆盖江北新区及全市11个行政区,共抽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88家,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13大类食品、510批次,检验项目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食品安全指标,共发现不合格样品5批次,总体合格率99.02%。

此次专项监督抽检,一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抽检旅游景点周边、农村及城郊结合部等热点区域,覆盖“年货”销售量大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抽检覆盖各类经营单位155家次。二是突出热门场所,抽检“年夜饭”、中央厨房、集中配餐供应单位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3家次、“年夜饭”等餐饮自制食品及采购的原辅料食品181批次,合格率98.90%。三是突出热销食品,着力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安全,抽检节日期间消费面广量大的米面粮油、蛋奶肉菜等大宗食品261批次,合格率98.85%;节令特色食品,腌腊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等肉制品,白酒、葡萄酒、果酒等酒类63批次,合格率100%;抽检饮料、糖果、坚果炒货、糕点等休闲零食186批次,合格率100%。

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来看,3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淡水产品、禽蛋、蔬菜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农兽药残留。餐饮食品中复用餐饮具的合格率较低(91.3%),2批次不合格分别为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超标。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食得放心、食得开心,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风险预警提示。

食品采购要注意,选购食品应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食品采购做到“四查四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四查冷链进口食品“四证一码一报告”(入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消毒证明、江苏冷链溯源码、核酸检测报告),注意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网络订餐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网络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食品安全信息、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齐全的实体店的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要注意留存好消费票据、网络订餐及支付截图等相关凭证。

家庭聚餐要注意,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食物储存时要生熟、荤素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特殊人群要注意,老年人、儿童消化系统功能较弱,应选用容易消化的食物,尤其是要注意规律饮食、营养平衡。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应以清淡为主,多吃蔬菜水果,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同时,建议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均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注意,消费者在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凭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来源:中 国食品安 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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