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 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类食品70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温泉县爱民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温泉县温泉工业园帝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界限指标-锶和界限指标-偏硅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四季鲜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的新疆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排饼干(酥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静丰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奇思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绿豆糕·豆沙馅【热加工·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裕民县葛焕水果干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伊宁市伊宁园区绥定路的新疆德利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五仁(广式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界限指标是区别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界限指标包括锂、锶、锌、碘化物、偏硅酸、硒、游离二氧化碳和溶解性总固体八个项目,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锶的标准值应不低于0.20mg/L;偏硅酸的标准值应不低于25.0mg/L。实际检测的界限指标含量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也应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包装标签明示值锶和偏硅酸对应分别为0.21mg/L-0.30mg/L和44.4mg/L-69.8mg/L。天然矿泉水的界限指标不达标原因可能是水处理过度使元素损失;也有可能是水源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使界限指标含量波动,终导致终产品中界限指标不达标。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糕点和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2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为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271号5栋综合楼1层的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鑫盛美益添超市销售的、吐鲁番葡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葡城沽堡全汁葡萄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众福澳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A区的新疆金阳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漠热一汗配制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蔗糖精,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葡萄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葡萄酒中检出三氯蔗糖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感官而违规添加,也可能是葡萄酒与其他发酵酒或配制酒在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等导致。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配制酒中使用量均为0.4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为阿克陶县乐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阿克陶县慕峰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公格尔天然冰川水(其他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的限量值为0.005mg/L(以NO2-计)。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