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告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其中3批次饮用水检出致病菌

2021/8/21 8:10:49 阅读数:90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玉欢

摘要: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等6类食品7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钟艳平)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涉及瓜子、饮用水、糕点等,主要问题为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

1批次葵瓜子过氧化值超标

通告指出,安庆市怀宁县月山惠康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安庆市高记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奶奶原味葵瓜子(生产日期:2021-05-1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1.7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限量值为0.8g/100g的规定。

7批次食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伍二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优嘉优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话梅味西瓜子(生产日期:2021-06-01),霉菌检测值为40CFU/g;此外,池州市青阳县庙前镇大沣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池州市锦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生产日期:2021-04-01),霉菌检测值为60CFU/g。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告中科普,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瓜子中霉菌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5CFU/g。

与此同时,标称蚌埠市五河县香涧湖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涧湖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06-27),以及标称淮北市烈山区十里长山纯净水厂生产的东升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07-08),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蚌埠市五河县康洁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洁包装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06-29),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蚌埠市淮上区李建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美伦达饮品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清竹水(生产日期:2021-06-1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外,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六安市霍山华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葡萄干味)(生产日期:2021-04-06),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可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0 CFU/ 250mL。而本次抽检,有3批次饮用水均检出了铜绿假单胞菌。

另外,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加热处理工艺的产品加热不彻底而导致;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

1批次绿豆糕添加剂超标

通告显示,马鞍山市含山县安泰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金磊食品厂生产的麻油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05-2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的食品添加剂,它能延长产品的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使用量为0.5g/kg,而本次抽检的麻油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为0.622g/kg。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清产品流向,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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