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转发鸭血制品风险监测情况的函》要求,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鸭血制品督查和风险排查工作。
一是结合日常监督开展检查排查。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鸭血制品督查和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鸭血制品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隐患,对检查中发现来路不明的鸭血制品,督促经营者立即下架停售、使用,依法调查处置。
二是结合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对农贸市场、连锁餐饮企业、鸭血粉丝店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查验供货者的合法资质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在开展检查的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采购无合法资格供应商的鸭血制品、杜绝采购无生产企业或来路不明的鸭血制品、杜绝采购无生产日期的鸭血制品,并做好鸭血制品进货查验和记录的管理。
三是结合抽查抽检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采购、使用掺杂使假鸭血制品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障群众“菜篮子”安全。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