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监局通报38批次不合格食品

2022/1/13 8:14:14 阅读数:754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57期通告,检出38批次不合格食品。部分不合格样品信息如下:

标称河南团友小奶狗饮品有限公司委托济源市鸿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樱花奶昔芝士乳酸菌饮品(杀菌型),蛋白质不达标。

标称洛宁明月水坊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盛德美熊耳活泉饮用山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5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标称四川泸州市酒泉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小五粮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6%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标称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美康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花椒锅巴(藤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标称昆明恒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香凤爪,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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