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印发了《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保障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是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提醒告诫各市场经营主体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违者将依据法律法规从重进行处罚。
各经营主体自提醒告诫之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东明县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时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78户次,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