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到销全程监管 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广东汕尾城区让百姓吃上“放心肉”

2022/7/7 9:11:45 阅读数:290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规范辖区生猪屠宰行业,保障肉品流通秩序,切实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多措并举强化猪肉市场监管。

依法依规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为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进完善经营模式,改变乡镇小型屠宰点“多小散乱差”的现状,广东省也发布了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工作“四严”的要求,充分发挥区食安办应有的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抓好猪肉市场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主动作为,防患未然。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屠宰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自律,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猪入厂(场)查验、严格检验检疫、严格产品出厂。

严格生猪产品准出和准入衔接,未经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且不具备“两证两章”的生猪产品、无合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生猪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和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组织所有涉及使用猪肉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集中市场开办者、生猪产品经营企业等责任主体签订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等证明材料,严禁销售和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强化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溯源管理,严格市场销售和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强肉菜市场整治管理。

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市场猪类产品常态化监管,切实保障城区群众肉类食品安全。同时,联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打击生猪产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计检查猪肉经营者566户,查扣或封存私宰猪肉相关肉品共778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来源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的,依照“四严”要求,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罚,并对涉案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涉及农业、海关等部门的,要及时通报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在开展生猪监管的过程中,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经营环境不达标等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疫生猪产品进入市场内外销售或进入餐饮单位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肉品冷链运输、经营,规范肉品流通领域秩序,检查市场肉产品索证索票手续是否齐全,打击制售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联合区生猪屠宰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对生猪屠宰场、猪肉批发商、市场猪肉档等进行日常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生猪产品的数量、胴体印章、“两证”手续以及配套设备设施、存放方式等。

广泛开展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城区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和生猪产品统一冷链配送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方面,在政策宣讲中,督促告知经营户应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资质和检疫报告,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定点屠宰场采购猪肉等生猪产品,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另一方面,在对经营户进行集中约谈时以案说法,通过向经营户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解答经营户经营过程存在的疑难问题,积极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持签订猪肉经营户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经营户自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同时,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渠道公示“12315”举报投诉电话,对涉及生鲜猪肉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都依法及时调查核实和查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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