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了,雨水丰富,时下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也进入易发期、高发期。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多地发生群众食用野生菌(均为日本红菇)后中毒的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辨别野生毒蘑菇的能力,尽可能避免对自身的伤害。请大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有毒蘑菇切勿采食
野生蘑菇虽鲜美,但食用风险极高。毒蘑菇种类、形状、毒性尚无系统研究,辨别及中毒救治一直是个未解的难题。新鲜毒蘑菇和煮熟后的毒蘑菇均不可食用,因为毒蘑菇毒素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耐高温、耐干燥、耐酸碱,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其毒性,奉劝“好吃嘴”们切记不要去采食。
近日绵阳市野生菌中毒的“祸首”——日本红菇,通体白色至污白色,菌盖中央常下凹,幼时边缘常反卷,菌褶很密,菌柄很短。误食日本红菇后,患者10分钟后就会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伴随黏液脓血便,上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患者还会有少尿、无尿等情况造成肝肾功能的损害。因此,此类毒蘑菇切勿随意采摘食用。
二、注意辨识,可食蘑菇煮熟再吃
在野外,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食野生蘑菇。如果非要去“打个牙祭”,一定要注意烹饪方式。对于可食用的野生蘑菇,在未经煮熟前切不可食用,因为许多食用蘑菇含有刺激性或有毒物质,经彻底煮熟后才可破坏这些物质。消费者在食用可食菌类时请“稍安勿躁”,待熟透后再吃。
三、中毒莫慌,送医救治不可耽误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疗法。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者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切不可“留观”坐等,错过时机酿成悲剧。
四、预防先行,风险警示牢记心上
野生蘑菇生长于阳光少、湿度高的环境,多产于山区高原等地,中毒原因主要为误采误食。以下风险预警提示应注意掌握:
(一)勿信民间流传的鉴别方法。相当一部分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部特征难以辨别。因此,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要依靠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民间流传的一些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和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靠谱,没有科学根据,不可轻信使用。
(二)勿采未食用过的野生蘑菇。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消费者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蘑菇生长一直处在变异之中,去年前年没毒的蘑菇,并不代表今年就没毒,切不可凭“老经验”随意采食。
(三)勿在群体用餐的单位使用。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并反复告诫: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用餐单位,不得在食材中使用未经识别的野生蘑菇,严禁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防止因为贪点“小便宜”、酿成“大祸害”。
(四)勿忘抓好常态的消费警示。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广而告之”,提醒群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在发生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建议竖立附有毒蘑菇照片的警示牌;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成熟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菇虽味美谨慎食。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对人体危害极大。在此,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