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将安康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李某罚没款划拨至指定罚没款账户。至此,标志着该局查办的首起价格欺诈案成功办结。
2021年5月,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成员发现,许多好友在微信中发布“免费领酒!5月2日-5月10日活动期间,凡进店参加扫码转亲朋好友,可免费领取价值198元的贵州怀赖特一品酒一瓶,并可享受只需100元即可领珍藏酱香酒一箱6瓶,原价688元,…活动地点:大桥路某酒店。”的信息。事出反常,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伍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经营者李某胜(浙江乐清人)从贵州某酒厂购进白酒后,通过摆放的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彩页和微信推送信息,虚构“原价”事实,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其行为涉嫌构成价格欺诈,遂申请立案。
2022年3月,诉讼期届满后,执法支队向汉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没款和滞纳金,2022年4月,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
期间,李某试图通过外逃、断绝通讯、视而不见等招数躲避违法事实,均被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人员一一破解。
主办本次案件的执法人员表示:“李某胜价格欺诈案从查到办,从办到结,跨越了两个年头,说明再狡猾狐狸也逃脱不了猎人的子弹,我们执法人员就是维护市场秩序的‘猎人’。”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领导得知此案办结后对办案人员进行了勉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