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日趋严格 多地下架制品

2022/9/22 10:05:42 阅读数:35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近期,浙江、四川等多地相继展开行动,明确要求下架并禁止销售制品。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7地明确要求下架。数据显示,我国产业目前已近千亿产值,此次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下架或将让其发展按下暂停键。

9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某便利店老板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不得销售。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上述信息属实,“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将把当作‘制品’来销售,不得按照食品来销售。同时,要分区域售卖,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卖。”据悉,该通知并非短期临时性质,而是永.久性的,因此当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引导商户对进行下架处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证实,自9月初该省就已经开始下发上述有关通知,禁止作为食品销售。

据悉,早在1996年9月,福建省厦门市便颁布了《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规定》。今年以来,各地更是加紧发布类似规定。

今年9月,四川各地开始对制品加大监管力度。9月7日,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了对及制品专项整治,要求商家下架在售及制品。9月13日,南充市南部县建兴镇发布通知称,即日起,各食品经营者要及时下架,并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及制品。9月16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制品销售监管,花桥所将开展制品专项清查行动。9月19日,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及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及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而广元市则以未成年群体作为切入点,此前在“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对校园周边经营店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经营制品的80余家经营店,要求商家下架制品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制品。

据了解,是一种棕榈科植物,原产于马来西亚,目前在我国云南、海南等地区均有种植。在部分国家及地区,种植仅用作观赏,但在我国湖南、海南等地,消费者有咀嚼及其制品的习惯。

经医学研究发现,长期咀嚼,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首先,长期咀嚼,对牙齿磨耗严重,易导致牙齿变红变黑,甚至造成牙齿提前脱落,而且市售的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使用石灰,汁与石灰混合,容易形成牙结石,纤维也可能会刺伤牙龈或堵塞牙缝。其次,长期咀嚼会加大颞下颌关节负重,严重时还可导致关节盘穿孔。另外,部分成分会损害味觉神经与唾液分泌,影响消化功能,渣刺激胃壁,严重可导致胃黏膜发炎甚至穿孔。研究发现,果中的素和碱具有潜在的致癌性,的花、藤也含有生物碱、鞣质、特异性亚硝胺和活性氧等致癌物质。

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中将果、含药草的嚼块和不含烟草的嚼块一并列入“一类致癌物清单”。

2019年2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中也指出,对于口腔健康行为普及行动,要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在有咀嚼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早在2019年3月7日,湖南省食品行业协会便下发了《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其中提到所有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停止发布的媒介平台包含且不限于报纸、电台、电视台、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列车、地铁、公交车、网络平台、电子屏、店招、影院、出租车顶等,并要求此项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

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未将“食用”收录在内,不再作为食品管理,也不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已缺乏依据。

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及其制品。

从目前来看,在我国,产业的种植、加工、销售已经形成产业链。如今,面临禁令再度“加码”,而“制品”究竟应该如何定性?“分区域售卖”的“身份”到底是什么?相关部门需尽快给出明确说法,以便稳定相关企业预期、指导理性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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