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渔业是渔业“五大产业”之一,有助于拓展渔业功能、丰富产业形态。为促进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编制了《中国休闲渔业发展监测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并于近日发布。《报告》全面梳理总结了2021年休闲渔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当前主要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2021年全国休闲渔业产值逾800亿元
2021年,我国休闲渔业呈现复苏回暖态势,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休闲渔业产值为805.40亿元(监测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和西藏地区,下同),同比增长3.18%,但仍未恢复到2019年943.18亿元的水平。
全国休闲渔业经营主体数量13.46万个,同比增长4.88%,其中,规模以上经营主体(指休闲渔业年产值达2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数量1.43万个,占经营主体总量的10.63%;从业人员数量76.47万人,同比增长4.11%;接待人数2.32亿人次,同比增长3.04%,人均消费支出347.04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全国休闲渔业船舶数量7786艘,同比下降6.15%,其中,海洋休闲渔业船舶数量与上年持平、内陆休闲渔业船舶数量同比下降9.40%。
2021年,休闲渔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省份有3个,分别是山东、广东和湖北,3省产值占全国产值的51.36%。省际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沿海地区11个省份休闲渔业产值总和为484.32亿元,内陆地区19个省份休闲渔业产值总和为321.08亿元,沿海和内陆产值相差163.24亿元,同比增长3.29%。
根据农业农村部休闲渔业监测分类,我国休闲渔业分为5种类型,分别是: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休闲垂钓及采集业、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观赏鱼产业和其他。其中,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休闲垂钓及采集业为主导产业,2021年产值分别为325.45亿元、252.21亿元,合计占全国产值的71.72%;钓具钓饵观赏鱼渔药及水族设备、观赏鱼产业产值分别为128.83亿元、94.86亿元,分别占比16.00%和11.78%。其中,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观赏鱼产业恢复较快,同比分别增长8.02%和5.53%。
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休闲渔业
从国家和地方于2021年相继出台的“十四五”相关规划看,“十四五”休闲渔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更加有力。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将培育壮大乡村休闲旅游业作为健全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提出“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田园养生、研学科普、农耕体验、休闲垂钓、民宿康养等休闲农业新业态”;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育壮大多种业态,发展休闲渔业,保护传承渔文化”。
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各地对休闲渔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纷纷因地制宜发展休闲渔业。海南省按照渔业“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总体思路,在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下设置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在省政府层面建立休闲渔业议事协调机制,召开渔业转型现场推进会,要求完善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方案,打造渔业新业态。
沿海地区结合滨海旅游开发、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建设等,发展海钓、海洋牧场、休闲渔业等。“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级休闲海钓钓场年接待游客620万人次,经营收入14.3亿元,带动旅游消费145亿元,形成了“一杆钓出大产业”的良好局面。内陆地区依靠江河湖库等资源和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等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休闲渔业项目。吉林、黑龙江等省以冬捕、冬钓为主要内容的冰雪渔业,成为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浙江千岛湖“巨网捕鱼”是当地旅游的靓丽名片,青田依托稻鱼共生系统,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实现稻田养鱼“既种丰收也种风景”。
各地将品牌建设作为休闲渔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抓手,加快休闲渔业品牌培育,加强宣传推介,休闲渔业品牌的市场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山东省依托海洋牧场发展休闲海钓业,创建“渔夫垂钓”品牌,对符合条件的海钓场予以标识使用授权,打造山东休闲海钓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品牌,“到山东有鱼钓”成为业内共识。福建创建十四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40万元,通过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等平台予以集中宣传推介,形成福建休闲渔业特色品牌。多年来,江苏省连续举办盱眙国际龙虾节、固城湖螃蟹节、太湖放鱼节,以节造市,拉动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消费。上海市连续举办上海国际休闲水族展,有力推动了休闲水族产业发展。
规范管理带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休闲渔业发展迅速,同时也要看到,产业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一是产业发展支持有限。目前没有专门用于休闲渔业的中央财政资金和金融、保险支持政策。产业发展仍以渔民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为主,仅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政策上予以扶持。休闲渔业产业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基础设施条件落后,文化内涵挖掘不足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全面改善。二是多方政策需要协调。休闲渔业产业形态多元融合,涉及多个部门主管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休闲渔业,可能存在与环境保护(休禁渔、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土地用途管制(“大棚房”清理整治等)、水库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协调问题,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予以解决。三是相关管理还不完善。对休闲渔船、渔具、人员和渔港的管理涉及安全生产、资源保护等重要、敏感领域,目前仅海南、广东等部分地方政府以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等形式制定了地方性管理规定。
《报告》建议,加大政策扶持,规范休闲渔业用地管理。严格落实《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保障和规范休闲渔业用地。推动各地将休闲渔业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整合涉农资金,向休闲渔业集聚区倾斜。探索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类资本稳妥有序投入休闲渔业。针对休闲渔业特点和贷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条件、担保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创新制度和产品。
强化引导服务,科学规划引导。根据区域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渔业产业基础和结构调整需要,着眼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休闲渔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休闲渔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休闲渔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同时,注重多规合一,加强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规划有效衔接。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人才队伍。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联农带农水平等方面着手,支持休闲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以培养规划设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接待服务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总量供给,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品牌培育。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创建休闲渔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有条件的地方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和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特色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元化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并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带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规范管理,围绕休闲渔船管理、渔业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休闲渔业不同类型和领域,制定休闲垂钓、渔事体验等技术标准,休闲渔船、餐饮、住宿等安全标准,钓饵钓具水族设备等产品标准,以及相关经营服务标准,构建休闲渔业标准体系并加强宣传贯彻和实施应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