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月饼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年中秋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推动月饼回归传统文化本源,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现象的发生,根据《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月饼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月饼生产、销售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在月饼销售过程中,要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虚标商品价格、实施价格欺诈以及哄抬价格。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 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月饼,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要登记交易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核查。
四、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五、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六、酒店、餐厅等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处置价格投诉举报,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同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