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宣传贯彻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止商户使用“生鲜灯”违法行为,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检查,向经营者宣传普及关于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重点对肉类、熟食、卤菜类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责令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整改,引导其自觉规范使用照明灯具,避免误导消费者。
下一步,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加大对商户的检查力度,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