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新修订食品规章培训活动

2023/12/12 8:57:44 阅读数:28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开展了新修订食品监管规章学习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辖区集贸市场摊位、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业户进行学习,学习重点为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方面内容。

截至目前,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全区896户食品经营业户参加学习。通过学习,广大业户强化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了对食品监管规章的掌握程度,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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