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动态管理,持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12月7日-8日,乐山市食安办带队,对我市被省食安委命名为第三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市中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夹江县开展2023年度跟踪评价工作。
跟踪评价工作组在各示范县(市、区)召开跟踪评价见面会,听取示范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会后,分6个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对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8大项、65个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
跟踪评价工作组指出,做好跟踪评价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示范创建的成果,更有力地推动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举措。
跟踪评价工作组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主动融入全市创建工作大局。以跟踪评价为抓手,提高工作质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共同参与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中来。二要抓住重点、对标对点巩固示范创建成果。要拿出比创建验收时更加敬业的精神、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过硬的措施从资料细节、重点整治、创新加分等方面全覆盖对标补短,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全面达标。三要落实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