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要求,严把原料采购、贮存使用、加工操作、运输配送各道关口,全面加强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对加工操作场所、餐具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接待旅行团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加工鉴别不清、来源不明的野生菌及野生动植物,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游客数量应与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加工场所等相适应。
三、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就餐后若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疼痛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不要自行乱服药,以免延误或加重病情。要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四、广大游客朋友出游时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没有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野餐时尽量携带有密封包装的食品,打开包装后的食品应尽快吃完。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和野生植物。科学选择食物,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应合理健康饮食,低盐低油、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避免暴饮暴食、过量饮酒、饮食不规律等。
五、倡导分餐分食,使用公勺公筷,预防、减少各种疾病的交叉感染,减少不必要的饭菜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养成健康文明、科学合理的用餐习惯,摒弃大吃大喝、暴饮暴食等不健康行为,从点滴中自觉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