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国庆假期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2024/10/8 8:41:30 阅读数:129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为积极营造诚信、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全市景区门票、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停车收费等行业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经营者发布国庆假期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内容如下:

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按规定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应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按规定以显着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应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以“时价”等含糊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杜绝价格违法。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欺诈消费者;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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