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食品销售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工作

2024/10/23 8:37:45 阅读数:5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今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为加快构建食品销售差异化监管体系,综合施策,多措并举,通过量化分级和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食品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引导食品销售者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抓实“三条措施”,助力风险分级管理全速推进。一是抓摸底建档,实时更新。坚持抓早、抓实、抓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辖区内深入调查核实辖区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底数,及时更新数据库,建立完善实时准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分类监管台账,确保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经营单位全数纳入风险分级评定范围。二是抓分类分批、稳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作为监管重中之重进行先行评定。三是将食品批发企业、农村食品销售者作为监管重点开展逐户评定,对商超和副食店结合日常监管全面推进分级,并适时启动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藏冷冻食品第三方经营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

建立“三项机制”,实现风险分级管理长效应用。一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衔接机制。根据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合理调配监管资源,优化辖区经营业户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抽检批次、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调整的决定性因素,让风险分级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两项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二是建立风险等级动态衔接机制。根据经营者当年食品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合格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者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统计分析结果,作为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食品经营许可衔接机制。利用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对新开办食品经营者的风险等级评定,按照食品经营者的静态、动态风险因素分值确定风险等级,并直接纳入风险管理范围,实现无缝隙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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