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营养可口”的重大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近期,青海省政府食安委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五陪餐”制度(试行)》。
该项制度是省政府食安办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在严密调研论证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构建的长效常态陪餐新机制,旨在推动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质效。《“五陪餐”制度》共有16条具体内容,由包保干部、学校校长(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五类人员组成陪餐主体,对陪餐人员陪餐次数和进入学校食堂后厨开展监管的时间要求、发现学校食堂如有隐患问题应予以立即指出的事项、学校如何规范执行陪餐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加强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在推动落实陪餐制度规定动作基础上,有效提升陪餐制度的针对性、陪餐监管的全面性、陪餐目标的实效性。一是注重陪餐检查的内容。规定陪餐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进货查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转、从业人员操作规范、供餐食谱与实际供应食品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学校及时进行处置整改。二是注重陪餐工作的安全。要求学校进一步压实压牢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陪餐工作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工作程序、规范和要求,以及陪餐时发生应急事件的情形、处置方法和步骤等。三是注重陪餐氛围营造。将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和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制度重要内容,推动共治共管,引导学校与家长共同纠正学生不良饮食习惯,减少食品浪费。
下一步,省政府食安办将加大对《青海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五陪餐”制度(试行)》的贯彻执行,督促全省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好青少年、儿童在校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