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食物不能同时饮用
2013/1/21 9:52:46 阅读数:546 信息分类:
保健食品 编辑:小张
1.豆腐和蜂蜜不能同时饮用。豆腐味甘、咸、性寒、有小毒,能清热散血,下大肠浊气。蜂蜜甘凉滑利,且含多种酶类;豆腐中又含有多种矿物质,植物蛋白及有机酸,二者混食易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所以吃了豆腐后,不能食用蜂蜜,更不宜同时食用。
2.大葱和大枣不能同时饮用。大枣突出的特点是维生素含量高,能补脾和胃,益气生津,滋心润肺,养血,悦颜色,通九窍,助十二经,和百药。大葱具刺激性气味的挥发油和辣 素,能去除腥膻等油腻厚味菜肴中的异味,产生特殊香气,可以刺激消化液的分泌,增进食欲。大枣补脾和胃,大葱可刺激消化液的分泌,但是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导 致脾胃不和.
3.白萝卜和胡萝卜不能同时饮用。白萝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但是两者同时饮用会造成大量的维生素C的流失。因为胡萝卜中的抗坏血酸解酵素,会把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破坏掉,并且还有败血症的出现。
4.哈密瓜和香蕉不能同时饮用。因为哈密瓜含糖量在15%左右,钾离子含量相当高。香蕉含钾也很丰富,据检测,每100克香蕉含钾283~472毫克。因此,肾衰者尿少时不宜同食含钾量都高的香蕉和哈密瓜,避免雪上加霜。
5.橘子和柠檬不能同时饮用。橘子与柠檬果酸要高于一般水果,大量食用会促进胃酸的分泌,使溃疡加重。尤其是柠檬,酸性较强,PH达2.8以下,尤其不要空腹食用,否则极易伤胃,导致胃黏膜受损。严重者甚至会发生溃疡性胃穿孔。
6.河虾和番茄不能同时饮用。河虾与番茄如同柠檬虾一样,因为番茄同样也饱含维生素c,同虾中的钾砷会产生化学反应转变为有毒的三钾砷,能麻痹,抑制巯基梅的活性,并使 肝脏脂变肝小叶中心坏死,心、肝、肾、肠充血,上皮细胞坏死,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