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今天,一条条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相继出现。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
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包括,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度艰涩并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标准贯彻工作顺利执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人原则;同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备案程序,以方便公众查询。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我国正在加快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今年年底将完成对以往5千项食品标 准的清理任务,目前已新公布了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食品安全指标6千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