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温床土地期盼着新的政策法规

2014/4/24 9:43:43 阅读数:451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治文

  食品安全已经成了2014年热门的话题,那么食品安全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土地是孕育所有食物的源头,土地治理好了才有可能生长出更健康营养的食品。但是关于土地的标准法规却“不给力”。

  据悉,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4月17日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本次调查根据“七五”时期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点位坐标,开展了对比调查。结果表明,表层土壤中无机污染物含量增加比较显著,其中镉的含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增加,在西南地区和沿海地区增幅超过50%,在华北、东北和西部地区增加10%-40%。
  情形不容乐观。不由联想“镉大米”的频现,江西吉安市安福县、吉水县等地区,因为农民所使用的化肥含有毒物质,导致数千亩水稻秧苗枯萎,上千户农民受损。号称“北大仓”的建三江,万亩水稻大地号,也面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成份变化的因素的干扰。
  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为其快速的经济增长付出高昂代价。一项政府调查显示,中国的耕地有很大部分遭受严重污染。过去30年来,中国农业掀起一场革命,粮食生产增加近一倍。中国依赖高产作物。为更多收获,农田使用过量化肥,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因此受污染,有毒物质留在土里。
  在人们想象中,工业生产和城市化生活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因。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副院长郑风田称,环保部做的抽样调查显示:农业是中国的污染源。未被吸收的化肥渗入地下水进入人们生活的水循环中。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如无改善,未来治污之路将非常艰难。
  曾报道,武汉赫山无奈“解毒”代价高昂,今天的生产场地不能再成为明天的污染场地,闹市地块荒废8年,原因是原先的“地主”是武汉农药厂的所在地,污染严重。
  联想到已经发生的土地污染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前些年曾发生运往南方一个大城市的粮食被重金属污染的事件,究其原因种粮地块被重金属污染了,可谓“中毒”了。土地被“毒倒”,后果不堪设想,城市土地将失去经济和社会价值,造成巨额的损失。农村粮田被污染将对食品安全带来不可逆转的危害。
  从三聚氰胺到地沟油、毒大米一直到镉大米,还有苏丹红鸭蛋和带增白剂的面粉等等不胜枚举,一方面暴露出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道德缺失,伤天害理,另一方面也显示源头污染是食品安全的大敌。应按照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也就是说食品质量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治理食品源头污染,地方各级政府牵头,明确划分层级监管责任制。在田间地头,农业部门就要对食品质量切实负起责任,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范围和剂量,控制残留,关停并转小造纸、小电镀、小化工等几小污染企业,严禁重金属污染,确保农产品绿色无公害。严格和细化奶畜养殖、生鲜乳、猪、牛、羊等活体收购以及乳制品等的生产、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在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收购、储存、运销过程中,粮食流通部门要负全责,单打单储单运,确保原粮无污染,质量安全。农产品涉及哪个部门,那个部门就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在粮食等农产品加工、成品销售环节,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卫生等部门就要明确各自监管责任,一抓到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
  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负总责,遏制土地和水资源污染,确保职能部门有效实施层级过程监管,形成上下联结,纵横贯通的,以各地政府为主,各职能执法部门分级分段负责,共同担当的土地、水资源、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事前预防,监管到位,事后问责清楚、追溯有力,重典治乱,严惩不贷。
  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水资源等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完善,建议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实施大气、水资源、土地等环境监测结果的公开,提高公众认知度。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制订过程也要全过程公开,重新梳理已有的各类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米面油制成品,所更新或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一致,同时紧紧结合国内的实际,与时俱进,做到科学、统一、效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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