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一直是消费者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前不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标示为“芬卡”牌的橄榄油产品开展清查。
7月23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共同对广州市伊麦斯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制售标示为“芬卡”牌劣质橄榄油一案进行调查。初步调查显示,该公司在一黑窝点将过期、变质的橄榄油重新灌装出售,其销售的标示为“芬卡”牌橄榄油产品为涉嫌假冒伪劣产品。
广东省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堵截“芬卡”牌问题橄榄油产品在市场流通。一经发现标示为“芬卡”牌橄榄油产品,监管部门必须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对该产品的品种、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调查该产品来源及去向,待事件调查清楚后依法处理。同时,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厂房、农村偏远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橄榄油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橄榄油的黑作坊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