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监管,一定要有明确的监管主体,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改革,将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果的提升。
昨日,记者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已经完成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组建成立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这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加强食品药品统一监督管理,我市将市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环节、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环节及市服务业委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主要职责是:建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依法对“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实施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进行考核评价。此次机构改革对于解决职责交叉、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资源分散配置等问题,特别是解决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存在的多头管理、监管盲区等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成立后,将全面加强监管机制创新,建立严格的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努力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立足百姓利益诉求,针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从严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突出日常监管,推进药品GMP、GSP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行企业“黑名单”制度,着力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畅通12331投诉热线等公众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进“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楼”项目建设和县级区域性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市、县、乡街、村社四级监管网络体系,督促落实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组成立,就是说明对于市场上面,不断变化的食品药品安全市场,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梁海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