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监督来完善的,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中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巴中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奖励兑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咨询举报,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实事结论相符,按举报等级的不同,分别以案件货值金额的5%、3%、1%给予举报人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举报等级给予相应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终判定为刑事犯罪,按规定兑现奖励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奖励;上述奖励奖金一般不超过30万元,经调查举报的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甚至更大范围,涉案金额很大、社会影响很坏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恶性案件,对举报人超过上述标准的奖励,须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推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