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保健食品的广告打得铺天盖地,诸如“药到病除、三盒、率98%……”及其一些夸大的宣传手段让部分市民深信不疑,但是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的中老年人屡见不鲜,怎样选购保健食品?医师建议,路边摊网购渠道难保保健食品质量,正规渠道疗效才更可靠!
轻信广告老人被骗入院
今年3月底,李大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老伴自从服用两种药丸后,开始出现血糖升高,全身浮肿现象,后来病情加重,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据了解,李大爷是通过一本糖尿病的宣传册及某报中水肿浮肿的广告内容,邮购来的上述两种药丸。
“当时,我打通了免费服务热线,对方说得特别好,还给我发了各种资料,我就电话订购了两盒。”李大爷说,自己花5000元分别从青岛、北京邮购了声称能糖尿病和水肿的桑枝颗粒和升阳十一味丸。经核实,这两种药品广告未经审批违法发布,广告中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
“像这种声称能各种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的药品或保健食品,对于老年人很具吸引力。加之部分老年人对社会上各种药品、保健品骗销手法识别力弱,容易相信推销员的夸大、虚假宣传,往往在被骗后,才想到投诉。”乌市食药监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说。
保健品违法广告增多
据该负责人介绍,越来越多的违法广告正通过合法的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进入公众视野,对此群众投诉举报不断。今年1至4月,乌市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的关于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方面的投诉达40%。
4月下旬,乌市食药监局通报了62种涉及保健品的违法广告,基本都是没有实际药用功能的保健食品,而这些违法广告却大多通过权威媒体发布。
这些广告之所以违法,除没有相关产品批号及资质外,大多数产品联系方式仅有一个电话,且大都是以“400”开头的公共服务热线。
据了解,在涉及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产品广告监测方面,乌市食药监局专门建立了“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与国家“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平台”共同对电视、网络、广播三种传媒介质刊播的广告进行监测,除此之外,每天有专人对报刊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就会在时间派专人进行查处。
“实际上就是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资质、购进渠道和适用范围进行查验,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销售渠道不合法问题,我们会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存在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的,我们的权限就是勒令产品下架、暂停销售,之后移送同级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说。
路边摊网购皆不可取
记者从乌市工商局了解到,除了从质监和食药监部门移交来的案件以外,通过消费者投诉通道接到的有关保健品方面的投诉也不少,主要集中在虚假和夸大宣传上,其中绝大多数涉案金额都达万元以上。
“投诉虽多,但实际能解决的并不多。”工商执法人员王萌说,取证成为处理此类投诉的难点。
目前,保健品店经营者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在食药监局备案;店内不能出现虚假宣传信息及广告;必须具备经营者自身和厂家的三证,即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产品有自己的商标,还需公示其商标注册证。此外,保健品销售商如要在公众场合,如公园、酒店、展销会等地销售保健品,必须将商家的所有信息材料送至工商部门备案。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不难监管,难的是流动摊贩。据了解,在工商部门接到的投诉中有关流动摊贩的占大多数,工商部门在查处时取证存在很大困难。一些流动摊贩在销售保健品时,夸大宣传其产品疗效诸多,消费者需购买多个疗程才能,当消费者回过神来发现上当时,摊贩早已不见了踪影,而其产品包装上提供的厂家名称、地址和电话等均为虚构,终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也有一些非法销售商,短期租用办公场所,私自印制宣传单,通过虚假宣传招揽顾客,当顾客购买其产品时并不提供票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投诉时,除了知道其办公场所外一无所知,而往往在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前去查处时,对方早已人去楼空。
为此,食药监局和工商部门发出提示,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广告所宣传的内容,注意甄别保健品广告真伪,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谨防上当受骗。购买保健品应通过合法渠道,尽量不要在路边摊或写字楼内购买,网购模式则更不可取。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保健品广告及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