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标准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中间的缓冲期被厂家拿来利用,大赚中间钱。为了规范饮用水市场,济南向饮用水生产企业发布警示,做好指标控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于今年5月24日实施,该标准的检验项目中删除了菌落总数、霉菌、酵母等属于卫生指示菌的指标,这些卫生指示菌的指标将在即将通过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标准中予以规范,要求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予以控制。
在近期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片面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内涵,放任菌落总数、霉菌、酵母等卫生指示菌出现,从而导致与上述指标呈线性关系的亚硝酸盐、耗氧量等指标异常。为此,我局及时向生产企业发布生产警示,并要求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加强督导,防止因此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
水是生命之源,水的安全,就是保障人们的健康,对于饮用水标准,要严格执行,杜绝问题饮用水出现,保障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