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加强“中秋、国庆”食品监管

2015/9/28 9:35:30 阅读数:644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倩倩

2015年10月1日,正值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提高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为了做好中秋、国庆节“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民俗旅游村(户)、食品加工作坊等为重点业态;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以往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调味面制品、酒类、饮料、糕点、水果、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以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抽检力度,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本着及时、从严的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中秋节将至,为了人民群众能够安全消费月饼等节日食品,维护百姓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障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团圆的节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对北京市生产销售月饼的市场主体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连锁超市、专卖店等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定期自查等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专项抽检。

本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月饼监督抽检中,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29家北京市月饼生产企业的94批次样品,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483批次样品,同时完成快检492批次。本次抽检的项目涉及酸价、过氧化值、铅等18项指标,经检验共发现2批次不合格。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显示,北京市月饼产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启动了处置程序,责令相关企业封存不合格产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并统一集中销毁,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对涉案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区县食药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节日保障工作要求,每天都要安排监管力量,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小餐饮、小食杂店、小作坊等高风险目标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各区县食药监管部门还将安排充足的值班和备勤人员,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好时间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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