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几斤肉包顿饺子,怎料渗出一堆水;网上购物图个方便,怎想老是买到劣质品;买袋牛奶补充营养,总要时刻担心三聚氰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吃出祸患”屡屡绷紧广大群众的神经。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被称为“史上严”的《食品安全法》应时而生,该法对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的目的。推动法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新《食品安全法》将社会共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遵循的总原则写入,其目的就是要让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协会等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的保障过程中来。
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在食品生产或者经营的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那么,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只有担负起自身的法律责任,严格把好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安全关,才能长效发展。
新《食品安全法》不仅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了严厉的处罚制度,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官员和监督部门也将实行严肃的问责,对一些检验检测部门实行严厉的追责制度。在法律的鞭策下,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把群众的生命健康放到位置,对唯利是图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严厉打击,才能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与此同时,新《食品安全法》增设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也就是说,呼吁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的队伍中来。如果公众都能了解食品安全对自身生活的重要性,都能自觉主动揭发劣质产品和违规厂商,做一名认真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员,那不安全的食品就无处遁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