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日常自查,盘龙区教育局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通知》。
通知要求区属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学校值班行政陪餐制,餐前由值班行政检查饭菜质量,企业送餐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为便于饭菜分发,可于饭菜加工完成后售卖前半小时就餐,及时发现饭菜加工中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同时,完善对食品原料采购的日常检查,每日查看进货及验收记录,食品索证、索票情况等,防止销售方不明、检验检疫不全、生产厂家不清的食品原料流入食堂。
此外,完善食堂封闭式管理,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全程监控机制,对食堂加工、运输、存储、售卖等关键区域逐步建立实时监控管理,对需要进出食堂的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规范食品留样制度,企业送餐学校建议由送餐公司在学校设置留样冰箱,由送餐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每餐次饭菜留样,由学校带班行政每日对留样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为工作落实,要求学校进行每日自查,区教育局还将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