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共有50件地方性法规和29件省政府规章。5月9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包含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
通知要求,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今年要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健全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规章草案还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同时,立法项目一般不设定行政许可,不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规定税收减免和财政资金比例,不规定机构编制。法规规章草案在送审前要开展好征求意见、调研、协调、论证等工作;在起草环节,可以邀请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省法制办提前介入。
在纳入今年计划的50件地方性法规中,力争年内完成的有4件,预备项目有24件,研究项目有22件。预备项目包含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修订)、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等。
在纳入计划的29件省政府规章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11件、预备项目10件、研究项目8件。预备项目包含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云南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