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订餐记录必须线上保存6个月,饭店需公示食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
随着电子商务的风生水起,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也日渐增多。然而,由于相关领域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管出现了空白期和盲区,一时间泥沙俱下,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相关问题也层出不穷,一些企业也频频出事--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惊现黑心作坊遭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作坊混进美团外卖、月接8000多个网上订单的丑闻也被媒体踢爆。事实证明,加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刻不容缓。食品安全大于天,不能因其经营模式的改变就放松监管。
此前,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在网络食品信息发布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同时,还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比如应当建立各项管理和把关制度、食品安全等等。
现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也即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饭店需公示食材等规定,都非常有针对性,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必将极大震慑相关违法行为,堵塞相关领域的漏洞,将网络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就要严一点,让那些问题频出、屡教不改的网络食品经营者以及订餐平台及早“歇菜”,既是对消费者权益和安全的呵护,也是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