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委会与参展企业在充分了解展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参展申请表。 2、请填妥《展位申请表》,加盖公章并向组委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其销售产品代理或授权委托书、卫生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尽快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参展单位的展位费、金、广告费须在递交回执表后一周内汇至组委会帐户,并把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对。 3、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组委会7个工作日内没有及时收到参展企业参展费用及金1000元时(两者缺一不可),组委会有权对展位进行调整,不再保留该企业展位; 4、参展企业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不得提早撤展,筹展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不得损坏有关设施,聚众闹事等,如因违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展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处罚,所缴纳金概不退还,行为严重者组委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组委会严禁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因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组团单位无关。 6、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主办方的责任而不能履行出展计划的,组委会应及时通知参展企业,但相关费用将不予以退回参展方。 7、以上约定作为组委会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合同,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