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销售店、小摊点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业态,但也存在不少问题。1月5日下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员、副局长王庆邦就2016年12月1日出台实施的《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分八章共五十条,系统规范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销售店、小摊点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明确将全部小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纳入法规调整范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介绍:
“《条例》对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还有小餐饮店、食品摊贩规定它的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的同时,还将中小学生的托餐场所(小饭桌),还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的餐厅等也纳入监管,覆盖了全部小食品生产经营业态,解决了长期以来各类小食品监管于法无据的困难。”
据了解,《条例》的出台填补了甘肃省“四小”监管的法律空白,是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王庆邦介绍:
“我省出台的《条例》,也是我国目前部将多种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全部纳入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与食品安全法共同构成了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涵盖了全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法律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