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绍兴市区著名的鲁迅故里,整条街巷都飘着绍兴臭豆腐特有的味道,国内早的臭豆腐注册商标“越香王老汉”也坐落在此。
历经两次听证,绍兴“越香王老汉”的店主赵宝贤“无证照生产臭豆腐”一案有了新进展。近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对赵宝贤罚款43.8万元。
王老汉臭豆腐
“越香王老汉”臭豆腐老板被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罚款43.8万元
“越香王老汉”是国内个臭豆腐注册商标,十多年前因早注册商标而成为“红人”,也曾因上过《舌尖上的中国》而名声大噪。位于鲁迅故里景点的越香王老汉臭豆腐店,每天都有不少人慕名而来,成为吃货们必去的景点。这家臭豆腐店历经十多年沉浮后,却因为无证无照生产招来一笔43.8万元的罚款(钱报2016年11月28日曾详细报道)。
早在2005年,时年43岁的赵宝贤从姐夫王老汉手里买下了商标和店铺,从此正式在鲁迅故里入主经营,售卖绍兴特产臭豆腐。
2011年2月起,赵宝贤在越城区灵芝镇租用了一处个人厂房,从2013年开始,他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加工臭豆腐,除了自用,还配送给绍兴市多家星级酒店,有些甚至配送到上海等地。
2016年3月11日上午,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灵芝所的工作人员查封了这家无证照生产窝点。据查实,从2013年起截至案发,赵宝贤出售的臭豆腐货值合计8.7万余元。
去年10月至12月,越城区市场监管局针对此案举行两次听证会,近日这一案件尘埃落定,越城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赵宝贤“无证照生产臭豆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对其罚款43.8万元。
“我们针对的是赵宝贤在灵芝镇的加工窝点无证无照生产、配送,并不是针对鲁迅故里旅游景点的‘越香王老汉’臭豆腐土特产店。”早前,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明确此事。而市场监管局的主要执法依据,也是国家的食品安全法。
赵宝贤打算进行行政诉讼,但未来结果不容乐观
“未来的打算还没有确定下来,还是希望进行行政诉讼,但这个事情可能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昨天下午,赵宝贤拿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脸无奈,心里依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之后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辛苦打拼了十多年,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无证照生产加工、配送臭豆腐,面临着43.8万元的巨额罚款。赵宝贤的行政诉讼是否有回旋空间?多位律师并不乐观。
“关于此案的行政处罚已经按标准来罚了,调查程序与处罚结果都是有理有据,如果监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反而是渎职。”绍兴市一位律师介绍。
“从生产源头上严抓食品生产,加大违法生产的处罚力度,能够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也可以引导老板姓合法经营。”绍兴的一位资深律师介绍,目前我国还处于食品安全问题多发阶段,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能够提高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从而“舌尖上的安全”.
不过从产业的角度看,臭豆腐作为绍兴传统美食和地方特色小吃,作为绍兴的一张特色名片,如何扩大产业效应做大品牌,相关部门还需要进行培育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