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2017/5/2 9:12:08 阅读数:2616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禹

5月1日起,江西省食品安全领域部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规如何护航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规又有哪些亮点?日前,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四小”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的简称。目前我省“四小”共有28.6万家,占到食品生产经营总数的68%,从业人数有66.8万人。这些“四小”多数处于“生产无证、经营无照、管理无序、监督无法”的状态,《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四小”法律监管的空白。

亮点

对“四小”“宽进严管”

《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核发登记证、备案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们在立法时,既要突出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又要促进‘四小’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维护法治秩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坚持服务和监管并重,“四小”业主一般是自谋职业者,很多是下岗再就业者,在城市进程中要给予他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对“四小”的管理,要注重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服务功能,做到“宽进严管”。

支持小摊点规范操作创建品牌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应当加强对地方食品传统工艺的保护,鼓励通过连锁、联合生产经营,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

鼓励、扶持本地历史悠久的传统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设区的市、县级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和改造适合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

我省还鼓励县级以上通过业务培训、资金扶持、场地租金优惠、就业帮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规范操作,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

小作坊食品可以进大型超市

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小作坊没有取得生产许可,产品不能在商场超市销售。没有被查处就是小作坊,一旦被查处就是“黑作坊”。

“以前,大家认为小作坊食品都是不安全食品,而通过立法,《条例》也给‘四小’一个合法的身份,办了证的小作坊‘转正’后,以后可以名正言顺进入大超市、商场销售了。”该负责人介绍,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的食品包装上显着位置标明“作坊食品”字样。

登记证和备案卡可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为了方便“四小”业主及时登记备案,只需要提交必要的场地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即可办理登记证或者备案卡,取得“四小”的生产经营合法资质。

小餐饮小食杂店的登记证、小摊贩的备案卡由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所)发放。登记证和备案卡都可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四小”业主只需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同时,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络销售食品实行实名登记

《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提出了明确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监管

淘汰一批不合规“四小”

省食药监局书记曹麒表示,省食药监部门将组织对“四小”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地提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依法规范一批,提高一批,淘汰一批。对达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条件的,则引导其申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对达到“四小”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则核发“四小”食品登记证;对生产条件经营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大、经整改达不到条件的,则将其淘汰出食品行业。

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条例》规定了“四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明确“四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配制的酱油、配制的食用醋、用酒精勾兑的白酒、预包装肉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高风险食品。《条例》提出,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的食品包装上如实标明食品名称、主要成分或者配料、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名称和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药监部门要建立“四小”信用档案,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四小”生产经营者,吊销其登记证或备案卡,将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四小”业主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走访

市场上难觅小摊贩公示备案信息

据了解,食品小摊贩应当在经营场所(设备或工具)显着位置悬挂备案卡。已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还应当同时悬挂。有了执照,街头的小摊贩们再也不用和城管“躲猫猫”,另一方面,有了备案卡,市民也会加大对小摊贩的信赖度。

5月1日是《条例》实施首日,小摊贩备案卡公示情况如何?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走访红谷滩新区、新建区等地部分餐饮市场发现,很难发现小摊贩业主公示备案卡信息。“什么备案卡,我不知道。”“我听说了摊贩要备案,前两天去街办咨询,由于放假没有人,下次再去。”采访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小摊贩经营照旧,从业者没有公示备案卡,健康证更是难觅。“既然新规已经实施了,有关部门就应该从严要求,不能让新规出现‘虎头蛇尾’的情况。”多位市民在受访时表示。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条例实施后,在宣传、实施上确实还有待加强和规范。目前,省食药监局已将“四小”条例的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从5月起,省食药监局将分6期举办有1100余人参加的示范培训班,对全系统的食品监管干部进行轮训。并制订宣传工作方案,配套了专项宣传经费,使“四小”条例深入人心。

省食安办相关人员介绍,接下来除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件外,还鼓励市民投诉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四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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