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力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 | 关注

2017/9/11 9:41:58 阅读数:132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茹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9月8日,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州召开。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朱志泉主持会议。

朱志泉指出,当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仍比较突出,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权益,容易引起社会不安。此次整治工作是近年来参与部门多、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的一次专项行动,充分展现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彻底整治食品欺诈行为的决心和意志,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四个严”和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朱志泉强调,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攻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这个顽疾。一是要强化联合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联动执法和会商机制,形成各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联合联动整治的高压态势,不给非法生产经营者留空间。二是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查大案要案。对专项整治检查、抽检和群众投诉举报中查实的食品欺诈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立案从严处罚,确保打击惩处到位,形成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震慑力。三是要强化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共治。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发动各类新闻媒体、省保健食品协会和相关社会力量,延伸监管触角,扩大监管覆盖范围。

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卢永福对整治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强调要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案件要处罚到人,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形成有效震慑。省网信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各自部门职责,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此次整治涉及的对象包括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整治重点突出4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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