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优惠政策]
1、一个地区只限一个代理商,采用先入为主的原则,无加盟和代理费,只需单次进货2万元以上(含预存),经申请后,审核同意即可为该县级代理。单次进货5万元以上(含预存),经申请后,审核同意即可为该地区级代理。签订协议,代理商在该地区的性。
2、一次性预付1万元以上订金,按115%订金款发货。如预付1万,发货1.15万元产品。
3、全年一个周期内累计销售额10万元以上的签约代理商,12个月内累计返还15%现金。如全年销售额10万元,则返还现金1.5万元。(与前款内容重合时,则另计差额部分)
4、每年前10名销售额10万元以上者,在返还现金的基础上,免费境内著名5A以上景点旅游。